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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輕颱碧利斯的圍繞中,我撐起傘步行到附近一個社區。
去的時候雨勢不大。在雨中行走25分鐘,雨,連我的衣角都沒打濕。
回程的雨勢大又斜,布鞋和牛仔褲漸漸濕重。我的衣角濡染碧利斯的雨水。

在雨中行路,有一絲愉悅。
那是在小時候就已『制約底定』的健康安全生活習慣--不要淋雨,沒事不要讓雨淋濕身體。所以,如果今天沒有這「已定的行事」,我一定不會出門走進雨中,也就不知道被雨圍繞卻不受阻擋是一種自在一種溫柔。

也看電視螢光幕裡的雨,看它下在別人的家園,聽它被預測並論功過。突然心生訝異:在螢光幕上被雨濡染過的千萬張臉,竟無一舊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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