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還算早,從菜市場簡單採買回來,騎在腳踏車上遠遠看到一位我認識她她不認識我的老人家的身影從公園榕樹道迎向走來。

我「認識」這位老人家,是因為,2007年,一位從高中畢業就在我們社區任職的翟女士猝逝,身後留下二稚齡孩子和一向受她照顧的喑啞丈夫。當時社區主委王貴英女士積極為她處理後事,除了社區住戶募集一筆子女教育基金之外,還尋求更厚實的長期支持。就在那時候,我「知道」了有這樣一位「令人敬佩的老闆娘」。那是,喑啞的盧先生年少時在紡織廠工作,信佛的老闆娘收他為義子,穩住他的腳步,看著他結婚生子。

而,前一天,老人家的一位住在我們社區的女兒在半夜裡搭計程車回來,身上沒錢包沒鑰匙,睡在車上,不肯下車,司機請求社區警衛請警察來處理,警察來了,動用社區零用金付了車錢,二位警察合力把人搬下車,下車的這位小姐(四十幾歲的年紀)就倒頭在馬路上繼續叫不醒的狀態,二位警察再把她安置到人行道之後離開。 清晨早起走過的鄰居被一個蜷曲的身體和一雙高跟鞋嚇了,飛快到警衛室了解。

六點,接班的姚先生跟路過的我討論要不要打電話給她的母親,因為聯絡人欄裡有她母親的電話。

我的想法是,她還在沉睡中,媽媽來了也叫不醒也扶不起,就等她睡醒了由她自己決定她需不需要幫助要不要找誰來。(並想起,之前的保全公司被換掉,跟處理她家的事不週全,影響社區安寧是有關係的。)

我不知道後來姚先生有無打電話。而今天我見到這位老母親是如常的早起公園運動,如常的慈悲和藹面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該有禮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