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的時候是某個高等法院的院長他是個光明正大的裁判官他那挑不出一絲毛病的生涯在法國所有的裁判所都成為了話題律師年輕的檢察官和裁判官都把頭低低地垂下去表示深深的敬意向他那骨架粗大的臉問候。那張臉雖然蒼白、瘦削,不過卻被晶瑩燦爛、眼眶深陷的眼睛照亮了。

他把一生都獻給了追究罪惡,保護弱者。對騙子和殺人犯來說,再也沒有比他更可怕的敵人了。這是因為他們認為他可以看出隱藏在心底的念頭,一眼就可以看穿他們意圖中的一切秘密的關係。

所以在他八十二歲逝世時,舉世都為他哀悼,給予他無比的光榮。一列穿著紅色長褲的士兵,守護著他的遺體向墓地前進,繫著白色領帶的人們則在棺木上訴說悲嘆的話語,灑下看起來是真實的眼淚。

但是公證人在他總是鎖著重大犯罪者訴訟紀錄的辦公桌中,發現如下一份奇特的文件,不禁一陣錯愕。

文件標題是這樣的 ─ ─

 

為什麼會這樣?

 

一八五一年六月一日 ─ 我現在剛從法庭出來。我給布隆戴爾下了死刑的宣告。為什麼他要殺掉自己的五個孩子呢?我們經常會遇到在斷絕生命中感受到快感的人。是的,那確實是快感,或許也一定是最大的快感。因為殺害跟製造是非常類似的。製造,然後殺害!這兩個字將宇宙的歷史、將一切的存在、將一切的萬象全都包容在內。殺害為什麼會讓人陶醉呢?

 

六月二十五日 ── 一想到有一個人在旁邊活著、走著、跑著……有一個人?人是甚麼呢?就是體內擁有動作的原理,具有調整那動作的一個活的東西。這東西不依存任何事物。這東西的腳並沒有跟大地相連。人是在地上蠢動的一粒生命。雖然不知道這生命粒來自何處,不過卻可以隨心所欲地予以殺害。於是就甚麼也沒留下來。腐爛,消失。

 

六月二十六日 ── 既然這樣,為什麼殺人是犯罪呢?是的,為什麼呢?事實上正好相反,那是自然的定律。所有的人都負有殺害的使命。他為活而殺,為殺而殺。 

── 殺害就存在於我們的體質中。非殺害不可!動物在其生涯中,每天在所有的瞬間,都不斷地殺害。── 人也不斷為了養活自身而殺害。但是由於他也有為快樂而殺的慾望,所以發明了狩獵。

孩子們殺害所看到的昆蟲,以及手摸到的小鳥和小動物。然而要滿足存在於我們心中那難以壓抑的殺戮慾望,光是那樣做並不夠。只是殺害動物並不能充分滿足。我們熱切期望殺人。

古人為了滿足這個熱切的期望,將人當成祭品。但是現在出於社會生活的必要,殺人成為罪惡,殺人犯要被判刑,處決!

然而由於我們若不委身給叫做殺人的這個絕對自然的本能就無法活下去,所以不時發動戰爭來滿足這個本能,並且全國國民一起去屠殺別國國民。這樣一來,血就不斷奔流,其淫蕩性讓軍隊狂亂,讓市民陶醉。甚至連女人和小孩,夜裡也在油燈下讀著殺戮的殘酷故事而陶然沉醉。

所以如果問具有進行屠殺人類使命者是否受到輕視,絕對不是那樣的,世人給予他們多得幾乎背負不完的榮譽。讓他們穿上金光閃閃的衣服,艷麗的長褲。讓他們頭上插著羽毛,胸前綴滿飾物。給予他們勳章、嘉獎和一切總類的尊稱。

他們擺起臭架子,受到尊敬,受到女人愛慕、受到民眾喝采。但這也只不過是他們負有讓人血四濺的使命而已。他們拖著殺人的道具,在街上昂首闊步,而後路上經過穿著黑衣的人們則用艷羨的眼光看著他們。因為殺人是經由自然投注在人心的巨大戒律。再也沒有比殺人更美、更光榮的了!

 

六月三十日 ── 殺人是戒律。因為自然熱愛永恆的年輕。看起來就像是以一切無意識的行為在叫著「快點!快點!快點!」似的。自然是愈殺人就變得愈年輕。

 

七月二日 ── 人,人是什麼呢?人是一切,人是無。人經由思考,反映出一切的事物。人經由記憶和學問,將自己成為世界的縮圖,將其歷史收容在自己體內。每一個個人作為事物與事實的鏡子,成為宇宙中的小宇宙!

但是去旅行,去看看各民族的蠢動吧!這樣一來,你就會發現人已經是什麼也不是!是無,是零!坐著船,到遠離群眾熙攘擁擠的水邊看看吧!這樣不久你就會除了海岸外甚麼也都看不到了。人變得無法辨認出來地消失了。人就是這樣渺小,這樣沒有意義。

去搭快車旅行歐洲,從升降口向外邊看看吧!人、人,經常是無數未知的人。人在田野間蠢動,在街道上蠢動。那都是些只知道掘地的愚鈍農民,只知道為男人做湯、生小孩的醜惡女人。

到印度,到中國去看看吧!在那裏你也會看到有如在路上被踩死的螞蟻那樣,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地被生下來、活著、死去的數千萬的人在四處動來動去。

並且也住到泥土小屋的黑人國度,以及在被風吹揚的褐色帳幕下過著日子的白色阿拉伯人的國度去看看吧!這樣你就會知道絕對沒有擁有自己獨特思考的孤獨的人。民族就是一切!人,在沙漠中流浪的部族的人究竟是什麼呢?

那樣的人就是所謂的賢者,不怕死。在他們之間,人根本不值得一提,所以將那敵人殺死。這就是戰爭。以前在宅邸和宅邸、鄉土和鄉土之間,就這樣進行著戰爭。

是的,去旅行世界,去看看無數未知的人的蠢動吧!未知?啊,那正是解決問題的所在。殺人之所以會成為罪惡,是因為人受到登記的緣故。

人一生下來,就登記在冊子裡,被命名、被施以洗禮。而法律則予以保護!就是這樣!沒有被登記的人,並不算數。所以在荒野或沙漠中去殺吧!根本不必在意!自然熱愛死。自然不會懲罰。自然!

神聖的,實際上只有戶籍!是的!是戶籍在保護人。人正因為登記在戶籍簿裡,所以是神聖的!要尊敬戶籍,也就是叫做法律的神!可以跪拜!

但是國家可以殺人。因為國家擁有變更戶籍的權力。戰爭殺掉二十萬人時,就把死者的名字從戶籍簿抹消掉。用書記官的手把那削除掉。那樣做一切就都結束了。

可是因為我們無法改變市政府的紀錄,所以必須尊重生命。在叫做市政府的寺院中君臨的光榮的神啊!戶籍啊!我向你表示敬意。因為你比自然還要強大。哈、哈、哈……

 

七月三日 ── 殺人一定是奇妙的,並且充滿無窮滋味的快樂。思考著活東西的人在眼前,然後在那身體上開出一個小洞、唯一的小洞。接著看著成為生命的紅色東西,也就是血流出來。這樣一來,眼前就只是一塊柔軟的、冰冷的、動也不動的、失去思考的肉體而已!

 

八月五日 ── 我經由審判、定罪、判決的殺人過了一生。用斷頭台殺掉要用刀子殺死的你們。這個我,我!如果我做了我所殺掉的殺人犯做的事情,又有誰能夠看穿呢?

 

八月十日 ── 誰能夠看穿我呢?誰會懷疑我呢?特別是如果我挑選了跟我的殺人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人的話?

 

八月十五日 ── 誘惑,誘惑宛如蛆蟲般鑽進我的體內。蛆蟲慢吞吞地爬著鑽了進來。然後在我的身體和精神的每一個角落走來走去,使我的念頭中只有一件事,也就是殺人這件事而已。

蛆蟲更鑽進了我的眼睛裡,讓我的眼睛渴望看到流血,看到死亡。蛆蟲又進入我的耳朵裡,在那裏,不斷地響著有如要被殺的人那斷氣慘叫般的未知的、可怕的、會把人胸膛撕裂,會讓人腦筋發狂的某種聲響。

隨後蛆蟲爬到我的腳上,我的腳被煽起想到進行殺人的場所去的慾望。並且蛆蟲也爬到我的手上,手被殺人的期望激動得哆嗦了。做為比別人還要優秀、自己的心的主人,對追求洗鍊感覺的自由男人來說,殺人一定是非常快樂、稀奇、合適的事情的!

 

八月二十二日 ── 我已經無法忍受了。於是作為初次的嘗試,先殺小動物看看!

我的男僕尚在鳥籠裡養著一隻五色的金翅雀,吊在僕人餐廳的窗前。我支使他出去處理事情,然後將小鳥抓在手中。手中可以感受小小心臟的鼓動。小鳥全身濕熱。

我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不時試著用力掐緊看看。於是小鳥的心臟跳得更快了。那真是幾乎令人難忍的快感。我差點就把小鳥掐死了。不過即使掐死,也應該是看不到血的。

於是我拿來剪刀,那是剪指甲用的小剪刀。然後在小鳥的喉嚨上輕輕剪了三下。小鳥張開喙嘴,掙扎著想要逃走。不過我並沒有放鬆。啊,我抓得緊緊的。即使那是瘋狂了的狗,我也不會放鬆的。

隨後我看著血流了下來。血紅而透明,閃閃發光。這是多麼美啊!我非常想喝那血,於是就用唇端沾了一下!可口極了。可是小鳥的血只有一丁點兒。所以觀賞的時間並沒有我想像的那麼久。要是可以看到公牛流血的話,那不知道有多美好呢!

隨後我像殺人犯那樣,像真正的殺人犯那樣做了。首先將剪刀洗乾淨,接著洗手,把水倒掉,把小鳥的身體拿到院子裡去,準備埋掉。然後埋在無花果樹下。不必擔心會被誰發現。以後我要每天吃一粒這棵無花果樹的果實。一點也沒錯,只要我們知道方法,是可以充分享受人生的。

僕人哭了。他相信小鳥逃走了,作夢也沒想到來懷疑我。哈、哈、哈……

 

八月二十五日 ── 我無論如何非殺人不可,無論如何!

 

八月三十日 ── 終於實行了。那是多麼簡單呀!

今天我到維努森林去散步。當時我甚麼也沒有想。是真的,我沒有一點邪念。可是路上有一個小孩,一個小男孩在吃著奶油麵包。他一看到我,立刻就停止吃麵包,說:

「裁判長先生,你好。」

就在那一瞬間,我想到:

「殺掉這個孩子如何?」

於是我問他:

「孩子,你一個人玩嗎?」

「是的。」

「這個森林裡沒有別的人嗎?」

「是的。」

想要殺掉那個孩子的念頭,宛如酒精般讓我陶醉了。我認為那個孩子一定會逃跑的,就裝出若無其事的神情,靜靜地靠近過去。然後突然抓住他的脖子,使出全身的力氣,用力掐下去。

那個孩子用驚恐的眼睛凝視著我。那是怎樣的眼睛啊?又圓又深,透明清澈,真是一雙驚人的眼睛。我從來沒有那樣粗暴地感動過……但那也只是一瞬間而已。他用小小的雙手握住我的手腕,全身有如被燒焦的羽毛般扭動著,不過不一會兒就動也不動了。

我的心臟怦跳起來。啊!我想起了那隻小鳥的心臟!我將屍體扔進水溝裡,上面用草蓋好。

隨後回到家裡去,飽飽地吃了一頓晚餐。啊!殺人實在太簡單了。那天晚上,我感到非常快活,身心都舒暢極了,覺得就像是恢復了年輕似的。我在省長的宅邸裡度過了夜晚,大家都稱讚我才華洋溢。

但是我沒有看到血!我的心情極為平靜。

 

八月三十日 ── 屍體被發現了,開始搜尋犯人。哈、哈、哈……

 

九月一日 ── 逮捕了二名流浪漢,不過沒有證據。

 

九月二日 ── 那個孩子的父母親來見我,哭得非常傷心!哈、哈、哈……

 

十月六日 ── 完全找不到線索。人們議論紛紛,說一定是哪個流氓下的毒手。哈、哈、哈……要是能看到流血的話,我現在的心情一定會非常平靜的。

 

十月十日 ── 想要殺人的熱切渴望,在我的骨髓中跑來跑去。那就跟二十歲時折磨我的愛的熱情沒有兩樣。

 

十月二十日 ── 又殺了一個。午飯過後,我到河邊去散步,看到一個釣客在柳樹下睡著了。那是中午十二點。旁邊的馬鈴薯田裡,插著一把最合適不過的鋤頭。

我抓起那把鋤頭,取了回來。然後有如棍棒般高高揮起,用鋤尖只一剮,釣客的腦袋就裂成了兩半。

噢!那個人的血汨汨流了出來!跟著腦漿一起,粉紅色的血滿溢而出!靜靜地流進河裡。之後我踩著沉重的腳步走了起來。要是被人看到了,哈、哈、哈……我一定會成為偉大的殺人犯轟動世界的。

 

十月二十五日 ── 釣客的命案引起了巨大的迴響。一般人都說是跟被害人一起釣魚的外甥所下的毒手。

 

十月二十六日 ── 預審法官斷定那外甥是真正的犯人。鎮上的人也都相信。

 

 十月二十七日 ── 那外甥非常不會反駁。他堅決地說他到村子裡買麵包和乾酪去了,聲稱一定是在他不在的時候,有人把他的舅舅給殺了!但是誰也不相信他所說的!

   

十月二十八日 ── 那外甥被拷打得思緒亂成一團,快要招供認罪了!哈、哈、哈……審判本來就是這樣的!

 

 十一月十五日 ── 對那外甥鐵證如山的證據,不斷搜集過來。他有資格繼承舅舅的遺產。在這場重罪審判中,我擔任的是審判長。

   

一月二十五日 ── 死刑!死刑!死刑!我宣判他死刑!哈、哈、哈……檢察長有如天使般地說了出來!哈、哈、哈……還有一件事。我要去看他被處死!

   

三月十日  ─ 結束了。今天早上那外甥被送上斷頭台。他死得可真漂亮!真漂亮!我感到非常愈快!

 

人的頭被斬斷時,看起來實在太美了!血像波浪般,完全像波浪般噴湧出來。如果可以的話,我真想把身體泡在那血中。要是可以躺在那血的下面,讓頭髮和臉浴著血,變成鮮紅,變成鮮紅再起來,那應該正是羽化登仙的喜悅!啊!要是被人知道的話!

 

從現在起要稍微等一下。現在已經可以等了。因為要是弄不好,即使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很有可能會露出馬腳來的。

 

 

 

 

 

這部日記又滿滿地寫了很多頁。不過完全沒有記述新的罪惡。

 

這部日記交給了精神科醫師去分析,據他們說,跟這個瘋狂的怪物同樣巧妙、可怕的狂人,還有很多存在於這個人世間,只是我們都沒有覺察出來。

 

 

 

                        ( 莫泊桑   一八八五年九月十日 )

 

 

 

 

 

以上,抄錄自志文出版社蕭逢年翻譯的《莫泊桑短篇全集 8 》

 

 

4972個字,讓我忙了幾個小時。

 

 

告訴兒孫我正忙著在抄莫泊桑的一篇小說。

 

 

兒子說人家抄心經你抄莫泊桑。

 

 

我說這很重要。

 

 

我想藉十九世紀的這一篇小說來提醒朋友,從古至今

 

『跟這個瘋狂的怪物同樣巧妙、可怕的狂人,還有很多存在於這個人世間,只是我們都沒有覺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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