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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居的窗看得到「山脊大道」部分景象。
就巧見的紐約警察在道路上執行公權力的「圖」,
閒話一番。
下圖 一位駕駛來取車(倒數第二部),發現後方一白色車的違停使他的車開不出去。
手機報警。
警察來處理。
下圖 一位小姐停車在消防栓淨空範圍內,車體半偏在車道上,亮著臨時停車的警示燈,下車走進大樓。
不久,可以說是馬上,後方來了部警車,車身超前違停車輛之後,警察從駕駛座出來,儀器照相,視線搜尋參考的門牌號碼,並有錄音狀,最後把書寫的罰單夾在雨刷上,上車離開。
不久,真的不久,小姐從大樓出來,見到夾單,取下,即開車離開。
看不出任何「扼腕」之舉。
我見故我思,
這事 有可能是警察巡邏路過,也有可能是他人使用警民連線APP檢舉。不過,我和 Audrey 視線一直在這窗下,並沒有路人停下腳步。是否窗內人發揮作用就不得而知了,好多扇窗呢。但以時間密切看來,巡邏經過最有可能。
在紐約,警民連線在手機的「APP」。
市民發出檢舉,警察回報處理情況。
( 前陣子新聞說紐約警察,「多數」「痛恨」警察的工作 )
在布魯克林,各路口的「警民連線箱」多所破敗,
原來就是退出江湖走進歷史的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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